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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建材: 关于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更新时间:2024-12-30 13:30:37 点击次数: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

  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

  规则要求,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查验中国建材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

  件资料,并审阅了财务公司验资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

  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23日,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

  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2号楼9层

  法定代表人:陶铮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74H21100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642X5

  注册资本:25亿元人民币,其中: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建材集团”)出资14.58亿元,占比58.33%;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0.42

  亿元,占比41.67%。

  经营范围:1、吸收成员单位存款;2、办理成员单位贷款;3、办理成员单

  位票据贴现;4、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5.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

  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6、从事同业拆

  借;7、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8、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已经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包括:公司章程、各项管理制度和

  业务操作流程等。《公司章程》确定了成立财务公司的基本原则,股东的出资方

  式,财务公司的经营范围,对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界定,规范了股东会、董事

  会和监事会的职权和议事规则;对总经理的职权及经营层的任免进行规定,强调

  了监督管理与风险控制的重要性。《授权管理办法》规范了财务公司授权管理基

  本体系,使财务公司内部形成各级岗位有职有权、职权相称、权责对等,充分发

  挥激励和约束机制,形成精简高效的工作氛围。

  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要求,按照“三会分设、三权分开、有效制约、协调

  发展”的原则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按照经营、监督、反馈系统互相制

  衡的原则设置财务公司组织结构。董事会下设两个专业委员会,包括:风险管理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常设工作机构,是财务公司风险控制的最高决策机

  构,负责:(1)根据财务公司总体战略,审议批准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框架,

  审核和修订财务公司风险和风险管理政策,对其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

  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2)审议批准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指标,跟踪落实各项

  指标执行情况;(3)对财务公司在信用、市场和操作等方面的风险控制情况进

  行监督,定期审阅财务公司风险状况报告,了解风险管理的总体情况及有效性,

  提出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意见;(4)审批及检查各部门风险控制的职责、

  权限及报告制度,确保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决策体系的有效性,并确保财务公司从

  事的各项业务所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5)督促财务公司管理层

  和各部门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识别、评估、监测、控制和缓释风险;(6)监督

  和评价高级管理人员在信贷、市场、操作等方面的风险管理情况;(7)制订年

  度工作计划并就履行职责情况向董事会出具年度工作报告;(8)董事会授予的

  其他权限。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1)审议通过财务公司重要内部审计制度;

  (2)监督财务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的实施;(3)审议财务公司内控制度;(4)

  审议财务公司的年度财务决算方案;(5)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6)

  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7)任免公司稽核审计部负责人;(8)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信贷部负责制定信贷业务计划,归集成员单位资金,对成员单位进行信用等

  级评定,为成员单位办理授信、贷款、票据、保函等业务。

  金融发展部主要负责财务公司的流动性管理、价格管理、同业业务、公司战

  略、投资管理、司库运营及跨境资金池业务等。

  结算部主要负责建立财务公司资金结算体系,实施资金结算业务;对成员单

  位在财务公司的账户进行管理。

  计划财务部主要负责财务公司的税务管理、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财务管理、

  会计核算及各类报表的编制和报送等。

  数字与信息化部主要负责信息化规划及计划、信息化需求管理、软件开发、

  测试及上线、软硬件运维、数据治理、项目管理、信息安全管理、信息科技风险

  管理及数据管理、数字化转型相关工作。

  司库运营部主要负责司库运营日常统筹、协调、运维等综合管理运营工作;

  负责牵头对接,组织协调各部门推进司库任务落实。

  风险部(法律合规部)主要负责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内控制度的建设和修

  订,风险体系运行状态的日常监测;负责财务公司合规管理、法务管理工作,对

  财务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和工作流程,开展监督,确保财务公司合规运营。负

  责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等。

  综合部主要负责财务公司“三会一层”的日常事务,负责行政管理、人力资

  源管理、宣传、安全保密、后勤服务等。

  稽核审计部主要负责对财务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重大事项的审计监督及

  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价。负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等。

  党群工作部主要负责财务公司党员发展、教育,党费收缴管理及党务信息维

  护、统计等日常党务工作,以及组织建设、思想宣传、群团工作等。

  监督执纪综合室主要负责落实财务公司纪委工作要求,做好纪委日常工作,

  依规依纪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体系,通过风险部和稽

  核审计部,对财务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稽核。各业务部门根据各项业务制

  定相应的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

  督,对业务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建立结算业务内控制度

  为有效控制信贷业务风险,财务公司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

  银行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包括《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信用评级管理办法》、

  《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授信管理办法》《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流动

  资金贷款管理办法》《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票据承兑、票据贴现、转贴现、

  再贴现业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并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

  (2)保障企业资金安全

  在存款业务方面,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原中国

  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规范权限内严格操作,保障企业资金的安全,维

  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及时办理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

  企业在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登录财务公司网上金融服务系统提交指

  令或通过向财务公司提交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

  通畅。结算部设有经办岗、复核岗,保证入账及时、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为降低风险,财务公司将支票、预留银行财务章和预留银行名章交予不同人员分

  管。

  (1)建设信贷业务内控制度

  为有效控制信贷业务风险,财务公司根据《贷款通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管理办法》及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制定

  了包括《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授信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

  《票据承兑、票据贴现、转贴现、再贴现业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并

  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

  (2)严格实施审贷分离、分级审批机制

  财务公司按照“审贷分离、分级审批”原则对信贷业务进行管理。信贷部出

  具综合授信额度调查报告后提交风险部审查,风险部根据信贷部的意见进行核实,

  提出审查意见。财务公司按照分级审批原则对授信额度进行审批。

  信贷部负责信贷业务的经营和管理,信贷部对申请人出具业务调查报告,风

  险部对信贷业务出具风险评价报告,信贷评审委员会审核并出具贷审会决议,根

  据年度基本授权书的规定,经总经理和董事长批准后办理。

  (3)贷后检查

  信贷部负责贷后检查工作,具体包括与客户接触,了解和收集有关客户的信

  息,对信贷业务申请人及担保人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信贷业务的风险预

  警、质量分类及客户信用评级等事项进行检查,并落实有关具体信贷业务管理措

  施。

  财务公司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所从事的各种业务活

  动的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各项业务操作流程,并针对各类业务的具体情况

  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制度。财务公司建立了有效的风险预警预报系统,包括风险

  的评估监测制度、考核指标体系及管理人员的道德风险防范系统等。

  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机制,设立稽核审计部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

  向董事会报告,并建立了包括《内部审计管理办法》《问责制度》等较为完整的

  内部审计制度体系,对各项经营和管理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对内部控制设

  计及执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为保证财务公司的安全、稳健、高效运作,财务公司制定了《信息系统运行

  管理办法》《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信息化安全管理办法》《数字

  证书管理办法》《信息系统应急预案》等,并使用了专业软件公司开发的网上金

  融服务系统,涵盖了结算、信贷、财务以及其它系统对接平台。

  财务公司的网上金融服务系统具备完善的风险管控流程,为风险管理和内部

  控制提供了数据分析基础和决策支持。风险管控主要体现事前风险规避、事中风

  险审批、事后风险监控。核心系统能够对结算业务、信贷业务、资金业务等关键

  业务风险点进行自动识别及控制。

  风险控制贯穿在各部门、岗位、操作环节,对核心系统的职能权限、操作规

  程、网络安全和日志数据都有严格的控制,对操作环节、系统环节、决策环节等

  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监控。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在资金管理方面,财务公司较好

  地控制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财务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

  制程序,有较为先进的风险管理手段,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目前财务公司已开展了存款、贷款、票据、结算、即期结售汇、保函、同业

  及委托贷款等业务品种。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3,364,054.75万元,

  负债总额3,081,516.88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82,537.87万元;2023年实现

  营业收入65,013.46万元,净利润5,653.30万元,2023年底吸收存款余额

  月 30日(未经审计数据),财务公司资产总额31,988,133,012.01元,负债总

  额 29,139,926,700.96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848,206,311.05元;2024年1-9

  月实现营业收入573,355,008.32元,净利润52,827,615.60元,2024年9月30

  日吸收存款余额26,600,915,494.66元,发放贷款及垫款20,614,567,494.20

  元。财务公司各项风险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

  (二)管理情况

  自成立以来,财务公司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

  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

  强内部管理。根据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风险控制体系存在

  重大缺陷。

  (三)监管指标

  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在

  合理的范围内,不存在重大风险。

  财务公司财务公司

  序号监控指标 监控要求

  资本充足率不低于银保监会的最低

  监管要求

  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

  资本之和的80%

  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

  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

  额的3倍

  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

  本净额

  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

  总额的10%

  固定资产净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

  (四)公司存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27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47,487.50万元(含

  利息);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为49,269.82万元(含利息);截至

  应计利息)63,800万元。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存贷款业务均按照双方签订的《金

  融服务协议》执行,存贷款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重

  大经营支出计划详见公司公告和定期报告披露信息,公司资金收支的整体安排及

  在财务公司存款不会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公司作为中国建材集团的重要下属公司,资产情况优良、资信情况良好,是

  财务公司重点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针对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公司制

  定了风险处置预案,进一步保证了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资金安全,有效防范、及时

  控制和化解存款风险。

  四、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公司认为:

  (一)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原中国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的监管指标符合该办法的

  要求规定;

  (三)财务公司成立以来严格遵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银监会

  令 2006年第8号)之规定,根据新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

  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年第6号,自2022年11月13日起施行)进行评

  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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