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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河南岸“渔夫”“渔市”谁来管?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更新时间:2018-07-26 12:19:09 点击次数:

  ■本报记者 张家琳

  “装饰一新的苏州河沿岸步道上竟出现‘渔夫’,所捕之鱼公开销售,如此景象太煞苏州河风景!”家住长宁区的陶先生爱好步行健身,他每天沿苏州河长宁段步道快走,近日他致电本报夏令热线63523600,反映苏州河长宁路、威宁路一带,总有人在河中张网捕鱼,渔具、水桶等随意放在步道上,影响他人健身散步,同时还有售卖行为。“他们站在防汛墙上拽绳捞鱼,全然不顾苏州河内往来航船,太危险了!”

  大网入河捕鱼,岸上占道售鱼

  7月15日17时30分,记者来到苏州河南岸威宁路西侧。只见一个老人和一个戴眼镜的中年男子,在赭红色步道上拼装一张巨大的倒扣伞状的网具。两人先将4根各5米多长的竹竿拗弯当作“伞”骨架,再把类似伞面的渔网四角分别扎在竹竿一端,用一根粗大竹竿当主干,将其一端与4根弯曲竹竿的末端互相交叉后捆扎绑牢,结头处系上粗绳。被撑开后的渔网面积足有10多平方米。
太阳西沉。两人将网具用力抬过防汛墙护栏,倒推入河。老人随即爬上防汛墙狭窄的顶端,将当作主干的竹竿另一端顶在防汛墙河道内侧。网具缓缓没于水中,只露出数根圆弧形骨架。为固定网具,老人还用两根长绳将渔网的两只角分别绑在防汛墙护栏上。手牵粗绳的中年男子也爬上防汛墙,观察河面,随时收放。
记者查阅资料获知,上述网具名叫扳罾,属传统专业渔具。与旋撒、围障等渔网不同,扳罾隐匿、静伏于水中。“渔夫”可通过牵拉连接主干的绳索收放渔网。一会儿,中年男子拽起绳索。随着渔网四个角徐徐浮出水面,整张大网悬于半空,网中有数条活蹦乱跳的鱼。一旁的老人迅速抽出长竹竿制成的网兜伸到网底,用力将鱼兜进收回,随手将鱼扔进步道上的泡沫箱内。这一网捕上来6条鱼,大的超过500克。
中年男子松绳,渔网再次没入河中……上下起落,周而复始,拉网频率大致间隔5—10分钟左右。半小时能捕上数千克鱼。紧贴防汛墙的步道上,摆着两个大水桶和三个泡沫箱。泡沫箱内盛着水,里面是刚捕上来的鱼,绝大部分是鲫鱼、黑鱼等,有大有小。据说,有时还能捕上甲鱼。泡沫箱内不断泛着水泡,通过连接箱内的数根软管,记者看到防汛墙上绑扎了一个塑料袋,袋内是一个发着绿光、嗡嗡作声的小电机。原来“渔夫”为保持鱼的鲜活,还用上了小型自动充气增氧装置。
记者看到,有驰过的电动车停下来,其中一人跟老人嘀咕了几句,老人随即打开泡沫箱盖,用塑料袋兜了几条鱼,沥出袋内多余的水后交给对方,对方则付钱走人。短短10分钟,就有两笔交易。
19时30分,步道上健身者越来越多,可捕鱼人并没停歇,一半步道被水桶、泡沫箱占据,步行者被迫绕行。由于这里正在建设北横通道,虽然竖有“自行车下车推行”的标志,但西去的电动自行车绝大多数直接骑行在步道上,狭窄的步道内,人、车、桶箱混杂。
记者看到,紧邻该处的苏州河北岸建有配套“北横通道”市政工程码头,数百吨货船往来不断; 捕鱼人的扳罾有时就贴着货船舷帮,一旦剐蹭,不仅影响船舶安全,拉绳的捕鱼人也可能被倒牵入河。
当天21时许,记者又来到沿河步道的最西端,发现苏州河中还有3处扳罾在捕鱼……

  “河长制”能否管住这些捕鱼人

  眼下,苏州河水质变好,又有“河长制”管理保障,为何多年来存在的河中捕鱼、河边贩鱼的顽疾依然不绝?
在沿河步道近芙蓉江路口,记者看到一块“苏州河(长宁段)河长公示牌”,公示牌上有区河长办电话。7月17日11时,记者以普通市民身份拨通区河长办电话962347,就上述问题询问“河长制”能否治理。
很快,记者收到长宁网格中心“已受理,并将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的短信。11时20分,区河道管理所工作人员致电记者,告知其主要负责承担辖区内苏州河堤防设施的日常巡查及养护,未承担捕鱼管理。由于存在法律盲区,对“渔夫”捕鱼行为难以处置。只能以堤防安全名义对其规劝,无法强行阻止。由于人手紧,白天虽有巡视,但晚上无法落实。
次日,对方在获悉记者身份后,再次联系记者,称已前往现场察看,不过没发现记者反映的情况。但表示将加强白天巡逻,不过还是强调晚上是巡逻盲区。至于捕鱼人当场贩鱼,对方表示要由城管处置。记者联系区城管执法局。对方称河道内捕鱼由水务执法,城管无执法权。对于当场销售行为,城管可以占道设摊查处,不过一定要抓现行,否则很难处置。
渔政监督部门怎样看待上述问题?记者联系长宁区政府总机,被转到区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对方称区里已无负责渔政监督的农委机构。区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证实,无论农委还是渔政监督,长宁区已无类似机构。
国家《航道法》禁止航道内设置渔具或水产养殖设施,违反者个人将被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记者以媒体身份就此事联系区建交委,至今无进一步回音。
从7月15日到7月21日,记者多次于18时后,乃至23时左右前往现场,即便本市发布台风黄色预警,苏州河沿河步道威宁路至双流路段,捕鱼人依然在防汛墙上收放扳罾。

  水清岸绿河畅景美需制度保障

  鱼类能减少河中氮、磷含量,减轻水体富营养化。通过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以有效提高水域生态环境,已成为当前国内外普遍采用的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方法。
本市开展大规模增殖放流至今已10多年,仅今年就放流了20万尾各类鱼苗。公共河道内放养的鱼类源于政府用于保护水生态的公共财政,问题是这边不断放鱼,那厢大肆撒网,公共财政投入的具体效果如何,值得关注。当前,河道管理除了确保河道设施完好、防汛排涝安全、水体通畅等基本功能外,挖掘和发展完美体现“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生态、文化、游憩等综合价值,正日益成为河道整体治理的内容。
显然,如何真正发挥河长制的保障作用,消除捕鱼、贩鱼等乱象,给周边居民及游客留下美好的“苏河印象”,需要市区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共同研究,拿出彻底解决顽疾的办法。

  区长访谈
长宁区区长顾洪辉:步道建设、苏州河沿岸整治有很多后续工作要做,包括补足法律依据
对辖区内岸线制定管理办法,把责任落实下去
■本报记者 褚觉美

  昨天上午,长宁区委副书记、区长顾洪辉走进上海人民广播电台直播室,做客2018“夏令热线·区长访谈”节目。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带去的问题是:市民反映改造一新的苏州河长宁段慢行步道(一期)经常出现“渔夫”挡道,不仅影响附近市民在健身步道上通行,硕大的渔网撒入河中,对航道安全也构成威胁。这些捕鱼人还公开卖鱼。区里如何看待苏州河沿河捕鱼、贩鱼现象?在全民健身步道乃至沿河区域的整体管理上有无针对性措施?
对此,顾洪辉首先表示:上述路段自己也去过,看到有宣传牌,希望市民不要捕鱼。也组织过志愿者进行宣传。其实无论是步道建设还是苏州河沿岸整治,后续都还有很多管理工作要做,包括法律依据的补足。苏州河畔的捕鱼人,给步道上锻炼的人,甚至是堤岸安全带来一定安全隐患,需警戒。
长宁区建交委负责人介绍说:长宁正在推进11公里苏州河健身步道建设,目前3.7公里样板段已建成,形成一个比较好的开放休闲空间。对于非法捕鱼,目前区里在四方面加大力度:一是市区管理部门加强对苏州河巡查力度,新泾街道组织人员上门劝说;二是在苏州河沿线设置25块禁止捕鱼、保护生态的牌子;三是组织一支35人组成的河流志愿者队伍;四是加大执法力度。因为苏州河是市级河道,所以拟依托河长办,统筹开展联合执法,包括水务、城管、属地等,请相关部门到现场,比如水务部门出水务管理的依据,堤防部门出堤防管理的机制。我们已开展过多次联合执法,有一定效果,如何持续执法还在研究推进中。下一步将考虑建立一体化的长效管理机制,目前3.7公里样板段已委托新长宁集团的下属单位管理。对其他路段,将制定统一管理办法,尽力遏制捕鱼现象发生,让居民有更好的活动空间。
对于捕鱼人现场公开卖鱼行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表示,如果是现场售卖,要请城管对其设摊进行管理。
顾洪辉最后指出:上述问题涉及市区两级管理,长宁自己可以对辖区内苏州河岸线制定一个管理办法,包括联合执法和宣传,并把责任落实下去。如果的确有“贩鱼”现象,必须坚决整治,绝对不能掉以轻心,这涉及百姓的健康。请建交委牵头做好这项工作。
今天做客上海人民广播电台直播室的,是普陀区区长周敏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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