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更新时间:2019-11-20 12:59:36 点击次数:
近日,远光软件发布公告称,国网电商公司通过一致行动人协议方式,成为其控股股东(国网电商合计控制远光软件20.73%股份的表决权),这也成为探索新型混合所有制管理形态、推动中央企业与民营企业融通发展的有益尝试。
10月31日,国资委发布的《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明确鼓励中央企业所属各级子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指出中央企业“混资本”环节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产权市场、股票市场等平台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11月13日,远光软件公告称,国网电商公司(持股10.63%)已与远光软件董事长陈利浩(持股9.95%),远光软件总裁黄华笑(持股0.15%)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签署完成后,国网电商公司将合计控制远光软件20.73%股份的表决权,国网电商公司成为远光软件的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成为远光软件的实际控制人。
远光软件表示,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效率,国网电商公司与陈利浩、黄笑华拟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中保持一致意见、采取一致行动,确立并稳固国网电商公司对远光软件的控制地位,实现能源互联网、金融科技、电子商务等与国内资本市场平台的融合和贯通。
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员周丽莎表示,混合所有制改革不仅要“混资本”更要“改机制”,国网电商公司通过一致行动人协议方式实现对远光软件的控股,充分体现了相互尊重与信任,凝聚了发展共识。既有利于保持原有经营管理的稳定,又能充分激发活力,释放政策红利,充分利用好资本市场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为双方的融通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通过资本市场实施混改,是国有资本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一个重要路径。”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表示,这一路径很好实现了国有资本与民间资本的优势嫁接,有利于实现双方的融合发展。
据了解,今年1月14日晚,远光软件发布公告,股东国网福建电力1月1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1828.8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15%。此次交易完成后,国网福建电力及其一致行动人国网吉林电力持有远光软件股份902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3%。
与此同时,股东国网福建电力及国网吉林电力与国网电商公司签署了股份划转协议,拟将国网福建电力和国网吉林电力在此次交易前持有的7198.7万股及此次交易的1828.8万股,即合计9027.5万股公司股份,全部无偿划转至国网电商。国网电商成为远光软件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10.63%,远光软件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成为远光软件第一大股东后,国网电商公司规范履行股东权利,今年4月完成远光软件董事会改组、9月完成监事会改组,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与此同时,双方加快推进业务融合,在能源互联网、财务信息化、产业链金融等多方面实现协同,远光软件经营有序、核心骨干员工保持稳定。经过近10个月的磨合运作,国网电商公司与远光软件核心团队建立了高度互信关系,在战略定位、经营理念方面取得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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