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更新时间:2019-12-22 09:22:38 点击次数:
“湾长制”,以一湾之长护一湾之美,成为近年来沿海地区加速构建的一种长效管理机制。
2017年初,“湾长制”试点工作启动,浙江、秦皇岛、青岛、连云港、海口一省四市开展了“湾长制”试点工作。3年来,为实现“水清、岸绿、滩净、湾美、物丰”的蓝色海湾治理目标,各试点工作不断推进,取得阶段性进展。为此,本版特推出专栏,陆续刊发相关采访报道,以飨读者。
中国环境报记者朱智翔 晏利扬
凌晨 5 时,天刚蒙蒙亮,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墙头镇镇级滩长朱静波就已经拿上手电筒,赶在滩涂涨潮前,对他所辖的1500亩滩涂开始了巡视。“ 一般每周至少巡查一遍,一旦发现违规网捕、环境污染等问题就及时报告给相关部门。”朱静波边走边说。
如今,在浙江总长 6400 多公里的海岸线上,活跃着数千名和朱静波一样的湾(滩)长,守卫着海湾和滩涂。湾(滩)治理和保护是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环节,也是海洋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依托。作为海洋大省的浙江,近年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实施“湾(滩)长制”,有效推动了近海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以湾滩结合巩固治理成效
实现管理海域和海滩全覆盖
海洋污染物 80% 以上来源于陆源污染,要想管好近海生态,就必须管好滩涂和海湾。2016 年底,借鉴 “ 河长制 ” 治水的成功经验,象山县在全省率先推出护海新机制—— “滩长制”。
按照 “ 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分片包干 ” 的原则,象山县分别确定镇乡(街道)级和重点村 “ 滩长 ”,在县 “ 一打三整治 ” 行动协调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滩涂违规违禁网具的调查摸底、巡查清缴、建档报送等工作,并建立 “ 周督查、旬通报、月总结 ” 制度。一系列措施的实施推动修复滩涂湿地资源迈开了坚实的一步。
2017 年 7 月,浙江出台《关于在全省沿海实施滩长制的若干意见》,开始在沿海地区全面启动实施 “ 滩长制 ”。作为 “ 河长制 ” 向海的延伸,“ 滩长制 ” 成为海滩整治与保护工作的一项制度创新。全面取缔海滩违禁渔具、“ 三无 ” 渔船,加强入海排污口和农药清滩行为监管,加强非法占用海滩和非法修、造、拆船舶监管,加强岸线管理和整治修复等一系列工作全面展开。有了 “ 滩长制 ” 的基础,浙江成为唯一一个全省沿海全域覆盖的省级“ 湾长制 ”试点。
此后,浙江 “ 滩长制 ” 开始向“ 湾滩结合 ” 的“湾(滩)长制”迈进,并不断深入。
2017年底,“推进湾(滩)长制国家试点”列入省“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内容。2018年,“探索湾(滩)长制”写入省政府工作报告,“推进实施湾(滩)长制”列入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并成立以副省长为组长的“省湾(滩)长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出台深化推进“湾(滩)长制”工作指导意见等。2019年,深化“湾(滩)长制”试点再次纳入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内容。
如今,浙江通过 “ 湾滩一体 ” 统筹、纳入“治水”体系,做到统分结合、上下联动,全省形成 “ 以湾统滩、以滩联湾 ” 的治理框架,实现管理海域和海滩全面覆盖的目标。同时,浙江还将 “湾(滩)长制 ” 和“陆海污染物排放管控、海洋空间资源综合管控、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海洋灾害风险防范、违法行为监管”相结合,打出综合施策、精准治理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组合拳。
截至目前,浙江已确定各级湾(滩)长2000多名,沿海五市以湾长为龙头、滩长为骨干,部门配合,全面覆盖的湾(滩)长组织体系已初步建成。
“湾(滩)长+护滩员+保洁员”模式
推动形成共管共治大格局
温州洞头区地处瓯江口外,拥有2708.7平方公里海域面积,351公里海岸线。回顾前些年的场景,每到5月-10月,只要赶上台风和大潮水,各种海漂垃圾就会顺江而下,堆积在洞头海域的海面和沙滩上,严重破坏洞头港湾的生态环境。
如今,旧貌换新颜,取而代之的是金黄的沙滩、碧蓝的港湾、古朴的渔船,在蓝天白云下相映成趣。从垃圾随处可见到金沙碧海连天,改变源自洞头对“湾(滩)长制”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
为落实湾(滩)长制管理主体责任,洞头区制定专门针对街道(乡镇)一级的“湾(滩)长制”管理指标体系,将目标任务分解,规范“湾(滩)长制”日常管理与运作,并结合指标体系落实,配套部门职责分工、考核奖惩等 6项工作制度,力促街道(乡镇)湾滩管理任务指标化和巡查、督查、考评、资金使用管理等规范化。
为形成以湾(滩)长为统领、全社会共治共管的湾滩管护大格局,洞头区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建立区级湾长,街道(乡镇)、村级滩长及协管员“3+1”的组织架构,制定“一湾(滩)一策”保护与管理目标方案,率先探索护滩员、保洁员等湾滩管理社会化模式,实现了每一段湾滩都有人管,每一处海漂垃圾都无处可藏。
“和洞头区一样,我省沿海各地近年来都在不断完善创新‘湾(滩)长制’的责任体系、奖惩制度、管理模式,责任到人、管护一体的‘湾(滩)长+护滩员+保洁员’模式已遍地开花。”浙江省治水办相关负责人说。
在舟山市,一支由100多名乡镇级湾(滩)长、近200名村级湾(滩)长、100余名护湾(滩)员和若干保洁员组成的“湾(滩)长制”队伍,每天都活跃在各大小湾滩之间。
定海盐仓街道新螺头社区村民应苏联便是其中一员。早上9点,作为护滩员,应苏联已经在滩涂及其附近巡逻了一圈。
“我的办公室就在滩涂附近,每天早中晚三趟巡滩。若有人在排污、使用违禁网具、丢垃圾……只要看到了,肯定要前去劝阻,自己解决不了问题时,就立即上报滩长。”应苏联说。
科技支撑助力日常监管全方位、精细化、常态化
台州温岭市石塘镇五岙村,是坐落在邻海湾区内的一个小村落。尚亨琴是村主任,后来又增加了一个新职务——村级滩长。自此,他每天忙碌在自己负责的海滩上,排查“三无”渔船、违禁渔具,以及乱倒垃圾、乱排废水等现象。
“一旦发现问题,我们就用手机拍照,并通过湾(滩)长信息管理平台APP,传至信息中心。信息中心立即就会安排人员处理。”尚亨琴说。
能“随传随到”的湾(滩)长信息管理平台APP,究竟有多神奇?进入APP,点击“开始巡湾(滩)”,页面就自动跳转到卫星地图,准确定位巡查的区域和地点。一旦发现情况,就可以在巡滩记录中选择“破坏占用岸线”“三无渔船”“违禁渔具”“入海口排污”等不同选项进行上报。“证据”则可以选用照片、视频、语音等,系统后台有人实时查看并处置,事后会将处置结果以短信的形式通知上报人员。
如果说湾(滩)长信息管理平台APP、微信公号,能够让巡湾(滩)工作“尽在掌握”,那么,无人机的应用就实现了将湾(滩)的每一尺每一寸情形“尽收眼底”,真正实现了监控无盲区、无死角。
目前,台州还综合运用岸基、浮标、视频、遥感等在线监测技术手段,采集湾滩三维实景数据,助力湾(滩)长履行湾滩“管、治、保”职责,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科技助力、智慧加持的“湾(滩)长制”工作经验。
“目前,台州的经验已在全省推开。各地纷纷借助大数据、物联网等科技手段,构建湾滩日常管理、监督举报、问题受理、限时反馈的快速响应机制,实现了湾滩环境管理精细化、监督常态化、问题处置流程化。”浙江省治水办(河长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下一步,浙江将进一步利用科技手段,抓好职责监督,完善考核评价,不断建立健全相关问责、激励等奖惩制度,促进各级湾(滩)长切实履职尽责,形成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协作有序、运行高效的湾(滩)长长效工作机制,推进滩面环境状况持续改善、近岸海域水质状况稳中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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