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更新时间:2020-11-17 12:34:44 点击次数:
为有力地推动最严格新安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制度的落实,歙县积极探索努力实践,形成了一套以河长制为核心的治水长效机制和责任体系,促进了新安江水环境质量的改善。
自2017年河长制全面推行以来,歙县迅速成立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河长体系,明确各级河长是包干河道的第一责任人。目前共配备河长369名,并将河长职能延伸到小微水体,实现全县水域管控全覆盖。大力推行“河长+检察长+警长+生态巡护员”模式,设置生态公益诉讼检察室,聘请441名公益损害信息联络员,为检察机关在河长制工作中的司法介入提供法制支撑和保障。择优选择28名河道警长,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影响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从贫困户中聘请400名生态巡护员,实现生态保护和脱贫攻坚双赢。
《歙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县级河长会议制度》《歙县河长考核办法》《歙县河长制有奖投诉举报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文件的陆续出台,为河长履职尽责、严明考核制度、健全奖优罚劣管理机制、强化江河管理保护效果等工作构筑起全方位、多层次的制度保障网。同时分年度制定《歙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要点》等,不断适应河长制目标、任务变化。引入“互联网+治水”理念,建设完成河长制信息化系统及河长制智慧平台。借助信息化平台,巡河实现了轨迹可查、问题上报、结果可考。还建立了河长微信或QQ联络群,加强工作联络。在新安江大小支流及小微水体醒目处设置河长公示牌,公众可以举报投诉,更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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